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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23点击数:

       关于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临近期末,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学生评价的指导意见》(新农职政(202171 号)、《教学活动规范标准》(新农职政(202166 号)和学期初教学安排,期末每个班级安排 1 门抽考课程,抽考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由学院安排期末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一、考试安排
(一)抽考安排
 教学安排与教学日历,本学期定于 2025 7 9 2022 级、2023 级)、7 10 日(2024 级)进行期末抽考,抽考科目、场次见具体期末考试安排。各学院须对学生、监考老师通知、强调清楚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保障考试秩序正常。提前结课或者安排实习需提前离校班级的课程考试以学院为单位在结课或离校前一周与教务处考试中心沟通,可单独安排考试。乌市三个校区、东泉校区自主安排考试时间和场地,如监考老师无法协调开,可利用 7 8-10 日三天进行考试,考试安排提前一周交至考试中心。
 课程题库由专业教研室、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6 30 日前全部完成并上传至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教务处考试中心检查。任课教师应熟悉掌握网络教学平台中题库建立、组卷发放、考试实施等操作,注意考试安全,在平台系统考试管理中提前做好设置,特别是高级设置、防作弊设置,考后及时查看。所有考试(含抽考以外课程)均需规范填写《考场记录》,学生在考场记录背面签到,监考老师认真核对考生身份,签字人数与考试人数相符。特殊情况申请线上考试学生须使用第二机位,考试全程在老师的监控下完成,考场记录填写备注。达不到考试条件的学生办理缓考,返校后再安排考试。
(二)其他课程考试安排
 考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安排在考试周组织考试,由开课学院按照教学安排,根据教学规范与课程标准中制定的考核方案组织和实施考试,过程要严谨、规范。于 2025 6 30 -7 8 日期间组织考试。原则上周末及晚自习时间段不安排考试。
二、加强考风考纪要求
 学院要对教师与学生进行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在考试过程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严肃处理。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学院教师监考违规、学生违纪情况都将纳入学院管理绩效综合考核。
三、成绩提交要求
1. 网上录入、提交成绩时间: 2025 7 1 -2025 718 日。
2. 各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提交课程成绩。将成绩汇总表、成绩分析的纸质版交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公共课相关材料交对应学院教学就业办,由各学院秘书汇总统一报教务处一份。                                         3.教师在登录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成绩构成比例,核查学生名单和试卷,以防出现失误。学生名单以教务系统导出学生选课名单为准,各学院提早核查、维护教务系统中学籍异动学生的正确归属。
4. 各学院通知、提醒学生在 2025 7 19 日后及早查看成绩, 并将学生成绩按人导出后安排班主任发送给学生家长。有问题成绩的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内由学院统计汇总后向教务处考试中心反馈或提交说明。开学一月后将不再审核修正成绩。
5. 公共选修课不合格学生开学重修或换修其他选修课程,公共必修课允许 1 次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重修学时须和课程计划学时一致,重修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2 个月,公共必修课的补考和重修报名工作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学生最长修业年限,各学院对历届未毕业学生的成绩进行清理、统计并通告学生。
                                                 教务处
                                                                                                      2025 6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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